城市内涝是指由于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超过城市排水能力,或因排水系统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完善,致使城市内产生积水灾害的现象。造成内涝的客观原因是降雨强度大范围集中。降雨特别急的地方可能形成积水,降雨强度比较大、时间比较长也有可能形成积水:主观原因主要是国内一些城市排水管网规划标准比较低,建设欠账比较多,排水设施不健全,建设质量不高。对于已经在运行的管道,不少已进人老化衰退期,得不到应有的修复,从而导致水流长期淤塞不畅,疏通养护不及时。另外,城市大量的硬质铺装,如柏油路水泥路面,降雨时水渗透性不好,不容易渗水,容易形成路面积水。自2000年以来我国大中城市平均每年发生200多起不同程度的城市内涝灾害,不仅严重影响城市的正常生活秩序,也造成了较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除上述原因导致城市内涝外,从排水设施上来讲,其日常管理和维护不到位也极易造成内涝。主要有以下方面:
(1) 雨水管道修理不及时。如坍塌、错口、变形等结构性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根修完全阻碍或部分阻碍雨水排放。
(2) 雨水管道疏通养护不到位。如堵塞、谢积、树根、我留坝增等缺陷致使排水能力消失或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
(3) 污水和外来水占据刚水系统空间,在分流制地区,由于雨污能接,雨水系统流入了污水,使雨水过水能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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